真是没想到,法官竟然来到我们家里了!”当原告熊某看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到家中时,激动地连连说着“想不到,想不到”。
原告熊某与被告王某于1997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原告自2005年身染重病以来,行动不便。更令她寒心的是,她患病之后,其丈夫王某就被子女接走,原、被告分居,现被告与其子女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有固定收入,原告熊某一直没有工作,没有固定收入,因此要求被告支付扶养费。
为了尽快帮助熊某通过法律手段实现自身合法权益,改善困难的生活状况,立案庭法官驱车30余分钟赶往熊某家中上门立案。立案过程中,法官详细了解了熊某的生活现状和疾病情况,向其详细解释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熊某知识水平较低、文化素质不高,法官还对其进行了的诉讼指导和权利释明,对熊某采取了司法救助措施,依法减免了其诉讼费用。面对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和真情安慰和二七法院如此高效率的工作,熊某非常感动,对法官上门立案的便民举措再三表示感谢。
今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法庭开到老百姓的家门口,为老百姓办实事,切实做到司法利民、惠民、便民,让法律的阳光温暖每一名困难当事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