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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强化五个司法理念

  发布时间:2010-02-25 10:44:57


    郑州高新区法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重点强化五个司法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强化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率先垂范,力争做团结协作的模范、公正司法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勤政为民的模范;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教育抓起,从预防抓起,从小事抓起,从严治警。

    二、强化审判职能,着重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刑事审判工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继续推行“缓刑预告书”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民事审判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进一步贯彻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执行工作继续坚持“综合实行法”,努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审判多做协调工作,探索行政调解解决纠纷的新途径;建立信访评估和防范机制,将立案、信访程序、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对外公布,实现了案件无超审限、无错案、无法官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申诉量。

    三、强化司法政务管理。继续构建以综合督察制度为特色的司法政务管理,结合院长值周制度,督促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以绩效考核为平台,全面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建立法官个人绩效档案,强化量化指标;从优待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协调各种关系,优化工作环境;实现科技强院,进一步强化信息、网络建设,提升网络化,自动化标准,增强办公科技含量。

    四、强化制度创新。围绕省法院将2010年确定为“制度创新年”,2010年我院将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着力做好法院管理规范工作。要充分从本院实际出发,把现有的制度进行系统的梳理:对已出台的制度要抓好落实,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对未出台但实践证明确属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完善并转化为制度。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各庭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实行分级负责,层层管理;聘请廉政监督员、实行改判发还案件讲评制;落实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廉政档案管理制度、专题总结汇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配套措施;设立专职纪检人员和专职综合督察员,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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