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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反腐倡廉的最强音

  发布时间:2010-02-24 14:35:32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明确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八条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明确了实施与监督的部门,强化了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2月24日,《人民法院报》)

    新年伊始,《廉政准则》奏响了反腐倡廉的最强音,体现了中共中央强化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力度,对于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各级党组织的思想都要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倡廉机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党的反腐倡廉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加强反腐倡廉,要统一思想认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此次,中共中央出台《廉政准则》,把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法规制度的层面。《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纲领文件,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根本指南。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把《廉政准则》的规定自觉转化为自我的行动指南。

    加强反腐倡廉,要健全监管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着先锋模范的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是反腐倡廉工作至关重要的一环。近年来,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因党性不强,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薄弱,而走上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人不仅个人受到了应有法律制裁,还影响了党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在社会上形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为此,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契机,以健全反腐倡廉机制为基础,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更为详细、更为严格的规章制度,完善各项监管体系,把《廉政准则》真正落到实处,把反腐倡廉工作抓紧、抓细、抓好。

    加强反腐倡廉,要加大惩防力度。反腐倡廉建设关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多年反腐工作实践表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为此,我们必须加大预防贪污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大对贪污腐败分子的制裁力度。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既要靠党员干部自身的监督,也要靠纪律法规外在的制约。《廉政准则》的出台,使反腐倡廉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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