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法院于2003年底成立以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高标准、严要求、年年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表彰,特别是在2009年中,我院紧密联系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审判质量和效率,为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突出的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256件,同比上升33%,结案4200件,同比上升31%,结案率98.6%;全年完成各类宣传、调研稿件1267篇。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伤残、孤寡、低保人员、刑事被害人等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基金近50万,规范化管理也使我院继续保持了全年干警无违纪、审判无违法、管理无事故、新闻媒体无曝光的“四无”零纪录。同时,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级全国执行先进、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全省调研工作先进、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总工会五一劳动奖、市委青年文明号单位等56项荣誉称号。在建院7周年和2010年新春佳节到来之时,该院党组和工会共同在办公楼会议大厅举办了隆重的自庆活动,以此祝愿本院各项工作再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