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从重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传来消息:重庆法院今年将针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中存在的漏洞,重点建立三项制度,着力隔断“小圈子”。重庆高院领导指出,“小圈子”就是窝案之源。唯有彻底隔断“小圈子”,法院方能风清气正。(2月22日 《人民法院报》)
重庆法院反腐倡廉瞄准“小圈子”的做法,体现了法院对腐败“零容忍”的决心,也展示法院“揭短”的勇气。这对弘扬社会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都大有裨益。笔者为之击掌!
揭“小圈子”勇气可嘉。长期以来,“官场”中流行着一种“小圈子”的不良风气,也有人称之为“站队”。按“圈内人”的解释,新人进入某单位,站队问题相当重要。跟对了人,升迁快;反之,可能会熬到老。这种“小圈子”的不良风气,法院也自然未能免俗。据悉,这种“小圈子”以权力为纽带,围绕某位核心人物,编织权力网,形成利益同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圈内人”有两面人生——小圈子外,冠冕堂皇,正人君子;小圈子内,漆黑一团,腐败透顶。由此看来,“小圈子”的危害之巨自不待言。“圈内人”就是法院队伍中“害群之马”,是被人民唾弃的“败类”,是严重玷污人民法官形象的“反面人物”!生活经验告诉我们:遮遮掩掩只会助长不良风气的蔓延。唯有大胆地予以揭露,让其“丑行”暴露在阳光之下,才有解决问题的可能,才迟早有清除毒瘤,攻克顽疾的一天。
揭“小圈子”不等于全黑。对重庆法院的此次揭短,我们要理性认识。重庆法院指出系统中存在“小圈子”现象,强调了其个别性和局部性。“小圈子”的特点是小,说明是少数人。“小圈子”经过努力是可以改造的。近年来,随着“诉讼爆炸”的日益严重,法院队伍也随之扩大,难免就有一些“败类”混进了法院。但毫不疑问地说,我们法官队伍整体上是好的。重庆法院此次揭短,只是提醒我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短不等于全黑。我们不能因为揭短,而去搞绝对化,进而全盘否定。这既不符合哲学常识,也不符合生活常理。
揭“小圈子”需严惩跟进。光揭短肯定是不够的。揭短的目的是为了“改短”。改变“小圈子”这种现状,需要有魄力的领导,需要倾社会之力综合治理,需要形成健全的用人机制,需要建立反贪腐的长效机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圈子”的形成也绝非一朝一夕。法院自我揭短,自我监督,再与外界力量结合,织下反贪腐的“天网”,让那些别有用心的“小圈子”无空可钻。我们欣喜地看到,重庆法院为了解决“小圈子”问题,实行了一系列的跟进措施,比如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改革审判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办案,积极发挥院长邮箱的监督作用,积极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继续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这一系列反贪腐的“组合拳”。重庆法院彻底隔断“小圈子”的日子就不会太远,重庆法院风清气正的风气必成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