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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老乡搞传销 逼人死亡进监牢

  发布时间:2010-02-22 13:36:44


    本报讯:2月22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传销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张泽、胡超构成非法拘禁罪,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9月,被告人张泽、胡超分别从四川和湖北老家来到荥阳搞传销。同年10月17日,被告人张泽为了发展下线,便以介绍进电厂工作为由将同乡邓某从四川广安骗至荥阳后,将其带到己与另外三名被告人李正坤、王跃、孔令波(三人均已判刑)租住的传销窝点,即荥阳市区京城街道办事处一家属楼房内。当晚,被告人张泽、胡超等人便向被害人邓某传授传销知识并要求其加入他们的传销组织。被害人邓某知道自己受骗后,立即拒绝参加并要求离开。但二被告人却予以阻拦不准其离开,并按传销组织的规定将其房门反锁,且需由负责看管传销人员的被告人王跃、孔令波开门才能出入。次日,凌晨4时许,被害人邓某在爬出窗户沿水管下楼准备逃离传销窝点时不慎从五楼坠落身亡。被告人张泽、胡超怕事情暴露,于当日凌晨5时,他二人在李正坤的指使下,将该尸体转移至荥阳市一城乡结合部一处废弃的窑洞内丢弃。案发后,二人分别逃回各自的老家躲藏。2009年1月12日和2月28日被告人张泽、胡超分别被重庆公安局和襄樊铁路公安处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泽、胡超以找工作为名,将被害人骗至荥阳后,将房门反锁,并派专人看守,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二被告人之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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