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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举行特殊罪犯减刑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0-02-04 09:38:57


    1月29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公开听证会,由张太超庭长担任审判长,对所呈报的2名未成年犯和1名职务犯的减刑进行听证。主管副院长李保甫参加了会议。这是我省首次对未成年犯减刑举行听证会,百余名服刑人员参与现场旁听。听证会先由监狱宣读减刑建议书,出示减刑服刑人员确有悔改表现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材料;然后由他们本人对该建议发表意见;再由审判长征询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其间有监区警官和服刑人员作为证人陈述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等情况。听证完毕后宣布休会,由合议庭进行合议并当场宣布这2名未成年犯符合减刑条件,予以减刑。会后张太超庭长对记者提出的减刑为何要开听证会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张庭长说召开听证会就是公开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公开减刑假释的条件,体现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同时也为其他服刑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让他们认识到只要积极改造、悔过自新都可以获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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