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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靠抢去“致富” 结果抢来牢狱苦

  发布时间:2010-01-26 14:26:27


    本报讯:一心想着靠抢劫去快速“致富”的宋志涛,两次飞车抢劫共得赃款500余元,结果不但没致富,反而給己换来了三年半的牢狱之苦。1月26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宋志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7月10日晚上10时左右,被告人宋志涛偶然在一个朋友的饭局上与老乡李庆林(另案处理)相逢,李的收入低又好赌,而被告人宋志涛的情况也差不多,酒后两人不谋而遇,言谈中都流露出了想快速“致富”的欲望。正当他们在商量如何“致富”时,一个身背挎包的单身女子从他们眼前走过,当时他们突生歹念,借着两分酒意,开着摩托车从后面以拍肩抢包的方式把该女子的包抢走,包内有现金350元。第一次轻易成功后,激发了两人以此为业的念头,为防止被人认出,两人商量,各自拿出一辆摩托车,交替使用,同时把作案时间选在傍晚天将黑时,作案地点选在市植物园周围人员相对集中,过往行人较少的地段,作案对象选择单身带包女子。次日夜里,被告人宋志涛在荥阳市植物园大门南侧又遇到一单身女子走过时,他开车追上殴打并当场抢走被害人丁某黑色CECT牌C2000+型直板手机一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一张。经鉴定,该手机价值163元。现手机、银行卡已追回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志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宋志涛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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