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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员工资料办信用卡 郑州一老板透支58万多元

发布时间:2010-01-25 09:18:06


    郑州一家食品公司的负责人刘某自2006年10月至今,冒用其公司员工的身份资料办了多张信用卡,共恶意透支了58万余元,其利息也高达8.8万元。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刘某被公诉机关诉至法院,1月22日上午,郑州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刘某今年38岁,来自河南西峡县,在郑州市居住。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在经营河南店外店食品有限公司期间,以为其职工办理工资卡为名,先后让其职工办理信用卡然后自己冒领或利用其职工的身份资料办理信用卡多张,随后自己恶意透支。同时,又以自己的身份或以其家人的身份申领信用卡多张并恶意透支。在起诉书中,共列举了其32起犯罪事实,涉案金额高达67万余元。在32张信用卡中,仅有4张是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的,还有其弟弟、妻子和岳父的。其余均为冒领职工的。透支最多的一张卡,刘某透支了49971元,其利息高达5933元。

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的证物有厚厚5大本,包括涉案信用卡的对账单、催收单等资料。面对法官,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刘某还是为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护。刘某称自己透支信用卡并不是用来个人消费,“当时我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所以就用信用卡透支套现。”

在庭审过后,法官表示将休庭合议,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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