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因清积工作突出,高新区法院被评为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从2008年11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高新区法院迅速动员,立即行动,制定方案,完善对策,共清理出各类执行积案60件,其中有财产执行积案33件,无财产执行积案27件,重点案件10件。至2009年9月底清积活动结束时,有财产积案和无财产积案执结率均实现100%。
借助清积的东风,该院还相继制定了《执行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实施意见》等13项执行规章制度,建立起执行长效机制,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该院清积工作得到了开发区党委、管委的重视和支持。活动开始后,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中清理人民法院执行积案动员大会。在清积期间,管委会主任张建国到该院进行专题调研,政法委书记杨浩文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清积活动遇到的难题。开发区管委还特别拨付执行救助资金100万元,用于解决被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执行案件。
清积工作还得到了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清积开始后,该院多次召开院党组会,专题讨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对清积工作在人、财、物上进行倾斜,配齐配强执行力量,使具有审判资格的执行干警达到10人。对清积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需要提交审委会讨论的,随时召开审委会进行研究。
与此同时,院党组还积极协调、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使清积工作形成了合力。
二、方案明确,责任到人。
清积活动中,区委牵头成立了由区政法委书记杨浩文任组长,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任副组长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院长陈安利任主任,执行局局长李文涛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按照要求,结合该区实际,制定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安排专人认真摸底,澄清底数,建立台帐。结合清理出来的执行积案,逐案定承办人、定包案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建立执行清积月排名、通报制度。
清积活动中,主管领导每天都要听取执行积案进展情况汇报,执行局的领导和每一位执行员必须在每天下午六点钟开个碰面会,汇报当天的工作进度,都做了些什么,案件有什么进展,还存在些什么问题,有什么好的建议,下一次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等等,要求每一位干警做到心知肚明,为清积圆满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穷尽措施,努力攻坚。
执行难,是司法工作中的一个顽疾。尤其是执行积案,个个都是“骨头案”、“钉子案”。工作难度大,强度大。在清积活动中,该院要求对所有案件都做到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拓宽执行工作思路,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加快清积工作的进度,加大清积工作的力度。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争取多方配合。执行实践表明,解决“执行难”不能光靠法院单打独斗,必须注重借助外力,争取多方配合。在清积中,该院始终把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主动接受市中院的指导。针对重大、疑难和涉及群体、信访稳定的案件,主动向领导机关汇报,由党委牵头,协调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协助法院执行。
在清积工作中,区政法委组织召开了执行联动机制会议,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领导应邀参加会议,明确表示将大力支持法院清积工作。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户籍、出入境等信息,提取被执行人的电子照片,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车辆,对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被执行人逃匿的,公安机关积极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检察部门也表示,将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快捕快诉,保障执行案件及时有效地进行。
二是创新执行方法,拓展执行思路。在清积中,该院进行了多种探索和大胆实践,形成独具特色的综合执行法。具体包括:教育法、预备执行法、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法、限制处理财产法(包括限制某些消费)、曝光法、举报奖励法、放水养鱼法、艺术执行法、强制执行法、领导重视和借助外力法。同时,开展
“集中查询”活动,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和存款集中查询活动;对被执行人房产和地产集中查询;对被执行人车辆集中查询;各类经济实体为被执行人工商档案集中查询。通过开展
“集中查询”活动,节省了有限的执行资源,培养了执行人员的协助能力,提高了清积工作的效率。
三是注重借助外力,综合化解难题。在穷尽执行措施外,注重借助外力化解执行难。截止目前,该院已初步建立了执行救助金制度,已先后解决了8起案件,发放执行救助金1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清积工作。
四、重视信访,忘我工作。
积案都是老案、难案,当事人情绪一般都比较大。为此,该院高度重视清积中的信访工作,坚持推行阳光执行、公开执行,将执行程序的启动、进展、结果等情况向当事人公开,尽可能地组织申请人参与案件执行全过程,引导其全面了解、监督执行。同时,设立执行工作专项接待日。对执行来访当事人集中接待,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由院长及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包案亲自办理。在清积中,该院无一起案件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闹访、群访,无一起赴京信访案件。
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该院还注重领导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和执行干警积极性的激发。清积活动开展后,主管副院长陈安利经常告诫执行干警:宁可该们吃苦受累,也不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损。说到要做到,领导身先士卒,与干警们吃住在一起,与干警一起加班到凌晨一两点钟,以领导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和带动执行干警忘该工作。该院执行干警李立峰在其父亲病危期间,克服重重困难,坚守工作岗位。在办完其父亲的丧事以后,第二天就赶来院里上班。为了完成清积任务,干警偶尔累倒在工作一线,甚至还要挨打、受伤。该院执行一科副科长李翔在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时被打伤,配合的法警也被被执行人家属抓伤,但他们毫无怨言。干警们冲天的干劲和忘该的工作,是清积成功的法宝。
五、加大宣传,做好保障。
在清积中,该院针对重大、敏感案件在采取了强制措施时,要求进行现场照相与摄像,并邀请电视台、报社记者进行跟踪报道。指定专人担任通讯员,撰写新闻宣传稿件,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清积期间,该院执行干警在《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中国法院网等报刊、杂志、网络发表宣传文章200余篇,为清积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清积中,为克服人员新、装备差、办案行程远等实际困难,该院充实执行力量,从其他庭室抽调精兵强将,连同现有执行干警组成了财产调查组、强制执行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在经费保障方面,该院在资金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院党组优先向执行工作倾斜,先后拨付6000元现金用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经费,又为执行局重新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手铐、电警棍等,将全部办案用车进行保养维修,为清积顺利进行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保障。
在清积中,除了加强执行硬件建设外,该院还特别注重执行软件建设。建立了《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关于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奖励办法》、《关于悬赏执行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流程,统一执行工作尺度,为清积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在清积工作中,郑州高新区法院坚持执行“公正、高效、廉洁、文明、规范”的要求,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程序,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实现了清积工作的两个百分之百,推动该院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