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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中奖纯属欺诈 七旬老太被骗数千元

  发布时间:2010-01-22 09:59:35


    利用群发器给他人打电话,谎称手机中奖,以此骗取他人的汇款。    这是2010年1月20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诈骗案。

    涉案被告程文今年35岁,福建人,2004年来郑打工至今。2009年7月份,程文买来了群发器,想通过告知手机中奖的方式,欺骗他人的汇款,以此赚钱。他先用群发器给陌生的号码打响一声,然后,有人回电话以后,就告诉他本人,他的手机因手机抽奖活动中了二等奖,让其来郑州兑奖。如果不能来的话就骗其说先交手续费,程文会帮忙给汇款。而往往当信以为真的人汇过手续费后,再给程文打电话就不接了。

    2009年9月10日,程文在其租的地方,又利用群发器给他人打电话,确认对方手机响一声就给挂了。家住北京的姜老太,今年75岁了,是哈尔滨人。当天上午10:00左右,姜老太起床后,发现手机上有一个尾号是1498的未接来电,姜老太心想是谁给我打的电话呢?于是,就直接拨了过去。程文见有人上钩了,喜不自禁。电话那边姜老太询问对方的身份。程文就扯谎说,自己是三清公司的,姓洪,并祝贺姜老太的手机号中了二等奖,奖金是15万元。为了让姜老太相信无疑,程文又给了姜老太一个尾号是4718的号,让其进行查询。一听说自己中了15万,姜老太很是高兴,可又将信将疑,接着,姜老太就拨通了程文提供给自己的查询号码,电话里再次确认姜老太中了15万元的奖金。天上突然掉馅饼,姜老太激动地不知所措。她赶紧又拨通了尾号是1498的手机号,程文告诉她,需要交1%的手续费,也就是1500元,才能把钱汇过来。姜老太当即表示可以,程文通过手机短信又给了姜老太一个工商银行的帐号,户名为杨培锋。接到短信,姜老太就从家里拿了1500元现金,到其家附近的工商银行把钱给这个帐号汇了过去。紧接着,就给程文,也就是姜老太嘴里的洪先生,拨通了电话,说钱已汇过了。程文说,收到汇款后,会抓紧办这个事情的,并让姜老太在银行门口等着,另外嘱咐姜老太,现在人都挺杂的,这么多奖金,别给其他人说。姜老太觉得也是,并承 诺不会对任何人讲的。姜老太在银行门口一直等到17:00,程文给其打电话说,今天太晚了,明天银行上班了再说吧。

    9月11日早上8:00,程文主动联系了姜老太,说马上到银行办,并说10:00以前肯定能办好。到10:00时,还没有消息,姜老太就直接拨通了程文的电话。程文推托说,汇票要到公证处盖章,很麻烦,还需要缴纳3%的税费,也就是4500元。姜老太迟疑了,说,自己只有2000元了,程文说你先打过来吧,我再想想办法。于是,姜老太又给程文汇了2000过去。汇过钱,姜老太又给程文打了电话,催促快点办。程文借口公证处的是个年轻人,说了很多好话也不行,必须把剩下的2000元交上,不然的话,就前功尽弃了。姜老太犹豫了很久,还是在下午14:30又将2000元现金汇给了程文。程文让姜老太在银行门口等回话。结果等到银行下班,程文再没打过一个电话来。

    9月11日下午,程文在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处取钱时,因形迹可疑被执勤民警盘问,盘问的过程中,程文和盘托出自己的诈骗经过。随后,民警根据程文提供的手机号联系上了还在痴痴等待好消息的姜老太。

    据程文交代,群发器上有很多卡,但都呼叫转移到自己用的尾号是1498的手机上。提供给被害人的卡是从网上购买的。在此之前,程文有两次诈骗成功,共骗得千余元。

    二七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程文遂被判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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