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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窃被抓摆脱追 脚踹门卫成重罪

  发布时间:2010-01-18 14:31:20


   本报讯:他凌晨潜入院内盗窃被门卫发现,翻墙逃跑时又被门卫抱住一条腿,为了摆脱追赶他将门卫踹倒后逃离,由盗窃罪变成了抢劫罪。1月18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栓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9年8月21日5时许,被告人刘栓翻墙进入位于该市贾峪镇的湖南路桥公司指挥部院内,在盗窃铝合金门窗时被门卫周某发现,周某遂上前抓住刘栓的胳膊,刘栓用力挣脱后夺路翻墙欲逃时,又被周某追上抱住一条尚未跨出墙的右腿。刘栓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并对周某进行言语威胁后仍不见对方撒手,就用脚朝周某的胸部猛踹一脚后逃离。后经法医鉴定,周某的胸部伤情符合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未遂)。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刘栓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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