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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改进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0-01-08 10:48:20


    新年伊始,荥阳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管理,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合理评估工作绩效,充分挖掘干警工作潜能,结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层法院工作绩效考核规定》及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考核规定。在2009年的绩效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加以改进,使2010年推进绩效考核制度更合理科学,特制定2010年荥阳法院各部门及干警工作绩效考核规定讨论稿。

    讨论稿共八章,五十三条。分别为: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公共管理(25分)、第三章 立审执部门及干警业务考核(75分)、第四章 综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业务考核(75分)、第五章 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考核、第六章 绩效考核否决性指标、第七章 考核附加性指标、第八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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