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佯装捡到钱分赃 趁机偷你包

  发布时间:2010-01-06 10:35:42


    三个骗子各自分工,在街头上演了一出“捡钱分赃”的把戏并企图盗窃被害人钱财,不料还未得逞便被巡逻至此的民警抓获。昨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结此案,三名被告人依法获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常学、崔明、常义(均系化名)预谋采用调包的方式对被害人提包内的现金进行盗窃。2009年12月2日7时许,在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北环路交叉口附近,由常义负责望风,常学故意在被害人小李面前故意假装捡到一沓钱吸引被害人,崔明借口自己丢的钱被被害人拾到,对被害人的提包进行检查,并欲用调包的方式对被害人提包内的现金进行盗窃,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清点,被害人提包内有人民币3500元,现已发还被害人。

    据被害人小李的陈述,2009年12月2日6时左右,他在经三路和北环交叉口等车时,一个胖一点的男子走到其身后,唉了一声,扭脸一看,他把地上的钱捡起来了,一个瘦一点的男子过来说钱丢了,问其是否捡到钱,胖男子让其说没有看见分给其二百,瘦男子走后胖男子将其叫到人少的地方说要分钱,瘦男子过来说不相信其和胖男子没见到他丢的钱,让其两个把的钱掏出来检查,瘦男子刚准备搜其包时,警察巡逻至此并将其三人带至派出所。

    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常学、崔明、常义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常学、崔明系主犯,被告人常义系从犯。遂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常学、崔明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常义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责编: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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