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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幼儿园内摔骨折 幼儿园仅支付医疗费2800元

  发布时间:2010-01-04 14:30:53


    现在因幼儿园照顾不善导致小朋友受伤的事频繁发生。年仅4岁半的幼童小波就读于郑州市二七区某幼儿园,2008年6月25日,小波在幼儿园上课期间,摔伤致右肱骨髁上粉碎骨折。家长与幼儿园一直未达成赔偿协议,无奈下小波的父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

    2007年9月,小波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父母为小波精心挑选了一家幼儿园,希望儿子可以赢在起跑线上,在幼儿园可以多学东西。让小波父母没有想到的是,才上幼儿园还不到一年,小波就因为在幼儿园上课的时候不慎摔伤,导致右肱骨髁上粉碎骨折,受伤后,在郑州市骨科医院住院长达80天,现在已经出院。

    小波受伤后,小波的家人和园方签订了一个赔偿协议,要求园方赔偿小波的基本治疗费,并支付营养费、交通费共计8000元。但是协议签了之后,园方仅仅支付了基本医疗费用2800元。小波的父母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下,小波的父母以小波监护人的身份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幼儿园赔偿113324元。小波的父母认为,小波受伤是因为老师监护失职所致。园方认为,小波的受伤是因为在幼儿园玩耍时,是被同在该幼儿园上学的小白推到摔伤所致,并在接到法庭传票时追加将小波推到的小白为第三人。

    1月1日,二七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责编: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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