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的魏女士和丈夫高某已经结婚15年,2007年初,两人因为家庭矛盾办理了离婚手续。2007年10月,两人和好如初,于是办理了复婚手续。一个月前,魏女士又因为丈夫经常晚回家、不顾家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法官在接到此案后,将案件委托给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宋保松同志。宋保松同志了解到两人已经有个14岁的女儿,并且在两人的努力下,家庭经济条件也不错。这样的家庭如果破裂了,对双方都无好处,如果能让他们和好倒是一桩美事。宋保松同志说做就做。在接到法院调解委托书的当天,便来到魏女士娘家调解,此时魏女士已经开始跟丈夫分居回到娘家居住。心里对丈夫的怨气正盛,非常反感别人提起丈夫的事。宋保松同志不怕遭白眼,坐冷板凳。五次登门调解,从平常的闲聊开始,慢慢化解魏女士怨气,等到魏女士心情平静下来以后,便跟魏女士摆了离婚的几点坏处。一,离婚要考虑对孩子的影响。孩子十四五岁正处于叛逆期,家庭不幸,很容易让她的身心发展受到伤害。二、两人现在的经济条件不错,有房有车。如果离婚,这些财产都得分割,你要么没房住,要么没车用。日常生活很不方便。三、女人跟男人不一样,男的三十多岁正是好年龄,离婚后他可以立即找个年轻漂亮的结婚。而女人却不好找再婚对象。四、父母年龄都大了,女儿离婚对他们的心理也造成了很大打击。万一一激动,血压升高或心脏病犯了,都是儿女的罪过。魏女士听了宋保松的话后,觉得他说的非常有道理。因为小事跟丈夫离婚非常的不划算。家庭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两人互让一步就好了。宋保松同时又对高某做思想工作,对高某晓以利害,并让高某主动找妻子承认错误,挽救家庭。高某来到魏女士面前,主动承认自己以前对她关心太少,并作出保证以后会痛改前非,好好对待她和孩子。两人终于和好如初。12月27日,魏女士主动到法院撤销离婚起诉。
像这样调解成功的家庭纠纷案和离婚案在惠济区法院还有很多。法院在法官少案件多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力量,调解了一大批民事案件。这样既调和了家庭矛盾,又为当事人省下了一笔诉讼费用。此举多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