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郑州中院对一起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贺现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一主犯李虎威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
在河南省巩义市夹津口镇,被告人贺现卫自2004年以来,网罗社会闲散人员,自称“贺氏镖局”,逐步形成了以“局长”贺现卫为首,被告人李二强、李振伟、李虎威、邢朋辉、张中杰、张新举、张卫立、张利卫等人为骨干,被告人武国强、李冰杰、李宾卡、魏要辉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众多,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稳定;为控制、管理团伙成员,该团伙规定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利益分配和等级分工,团伙成员服从指挥,手段凶残,“共享”女人、不吸毒、不准讧;为便于实施犯罪,该团伙专门购置了砍刀和特制钢管,日常统一保管,行动时统一发放;为获取非法利益,该团伙通过“接镖”、 “出镖”介入民间纠纷、基层选举获取“镖费”。
法院还查明,在贺现卫组织领导下,该组织成员在当地欺男霸女,为非作恶,欺压残害无辜群众,针对当地的女初中生及幼儿园的老师大肆进行强奸犯罪活动,先后在巩义市、登封市强奸妇女12人,其中被告人李虎威参与轮奸4人,单独强奸2人;该组织成员还经常出入当地浴池、网吧、歌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拒付洗浴、玩乐拒付费用,致使当地浴室、网吧不得不关门歇业。自2004年初至2007年夏季期间,在被告人贺现卫的组织、指使和直接参与下,该组织成员先后在巩义市境内寻衅滋事作案共计12起、故意伤害2起。严重影响了夹津口镇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同时,该组织的领导者贺现卫自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村民组长后,借助“贺氏镖局”的恶名,敲诈附近矿主,强要干股,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郑州中院认为,贺现卫凭借多年来在夹津口镇争强好狠、多次受到打击处理的经历所积聚起来的恶名,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成立“贺氏镖局”以壮大声威、便于犯罪。该组织组织领导者明确,即被告人贺现卫,骨干成员固定,人数众多,组织结构紧密,纪律严明、层次清楚,分工明确并购置了专用的作案凶器。在贺现卫的组织、指挥下,通过有组织地实施犯罪非法聚敛钱财,借助团伙势力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为非作恶,多次结伙侮辱、奸淫当地妇女,严重破坏和扰乱了巩义市夹津口镇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以贺现卫为首的该犯罪组织完全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特征。同时应对与该组织成员所犯的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各被告人宣判后均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