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作用,充分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进整体工作稳步向前,新密法院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干警绩效管理制度,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各项工作有了明显推进。
一是设置综合科,由专人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并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工作,对绩效考核工作实行按月考评的动态管理;
二是将所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可能构成错案的案件,要启动错案追究程序;
三是实行问责制度,对排名处在后两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进行责任追究,离岗培训;对连续两年处在后两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建议辞职、降职或调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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