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密法院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措施,严把案件质量关,增强了法官责任心,促进了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践行了“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
一是建立重点案件评查通报机制,将被二审发回重审、改判及被投诉的案件予以通报,并将这些案件作为评查重点,由承办人自查,业务庭庭长、主管院长审核,再由审监庭逐案进行核查,最后由违法审判委员会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实行案件“一案一议”通报制度,即对核查的每一宗案件都进行认真评议,对不合格卷宗予以通报、展示。
三是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个案中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规定加以规范。
编辑:小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