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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赚钱本没错 抢道伤人错加错

  发布时间:2003-12-08 16:35:21


    人们对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有不少人生意也越做越大,从最初的单纯接货到自己买车送货,真可谓生财有道。然而,有些人为了赚钱,争分夺秒,抢道行车,而忽视了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既苦了自己,也害了别人。2003年10月,郑州市中原区人了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一案,被告人郭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1年9月21日8时30分,被告人郭建华驾驶豫A—50267号东风货车沿郑州市须古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须古公路堂李村口时,未减速慢行,与骑自行车横过须古路的王某某发生碰撞,致使王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郭建华交通肇事后逃逸。2003年6月2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2003年10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郭建华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他人死亡,且被告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主观恶性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司机朋友,赚钱重要,交通安全更重要。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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