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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不学好 抢夺罪难逃

  发布时间:2003-12-08 16:34:06


    在人才济济的城市中,许多有志青年在求业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曲折坎坷,有些人会迎忍而上,迎来事业的辉煌;而有些人却知难而退,浪荡街头小巷,他们看到别人的值钱物就想要,咋办?抢。

    2003年4月9日,不到18岁的河南省原阳县陡门乡小伙子吴会岭(1985年7月2日生)在郑州市中原区三官庙大街,趁被害人闫某不备,将其脖子上挂的价值72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抢走。逃跑时,被告人吴会岭被当场抓获。2003年6月26日,中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趁他人不备之际抢夺数额较大的财物,已构成抢夺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决定从轻判处吴会岭拘役4个月,罚金1000元。

    看到这些迷途不知悔改的年轻人,那些浪荡街头的游子们该番然醒悟了吧。财富是靠辛勤的劳动换来的,可不是抢来的啊。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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