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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索要致贫困 双方离婚判返还

  发布时间:2009-12-08 16:16:16


    近日,河南省新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被告高彩云退还在订婚时向原告赵新建索要彩礼现金20000元。

   2006年12月,赵新建经人介绍与高彩云订婚,高彩云向赵新建索要彩礼现金20000元。2007年10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举行了婚礼。半个月后,高彩云突然离家出走,一去不复返。本来就不富裕的高新建,因婚前给付彩礼数额较大,导致家庭贫困。高新建无奈,即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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