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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逆行殴打民警 霸气女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12-02 09:31:49


    11月30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违章逆行后为逃避民警处罚,谩骂、殴打执法民警的山东籍女子吕莉(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9年4月22日凌晨时分,两民警在长江路与大学路处执勤,发现一辆山东牌照的轿车违章逆行,当他们上前对之进行纠章时,遭到车上女子吕莉纠缠,民警见吕莉满身酒气就对之耐心讲解法律法规,然而,酒后的吕莉见民警不依不饶随即对两民警进行辱骂,企图以此逃脱处罚,因事态严重两民警只好向110报案,见此,早已被酒精冲昏头脑的吕莉突然发飙,一巴掌打在了民警的脸上,直到十多分钟后110民警赶到才将其制服,而此刻的两民警身上已经多出受伤,她的野蛮行径也受到了现场民众的愤怒指责。当天,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吕莉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7日被执行逮捕。随后,因犯妨害公务罪被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其实,当吕莉酒醒的那一刻她已经追悔莫及,而当她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更没有了当初的霸道,当即以一审法院量刑过重为由,上诉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恳求法院对她法外施恩,诉称自己妨害公务系酒后所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

    郑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吕莉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驳回了吕莉的上诉。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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