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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为彩礼上公堂 新密法官巧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09-11-26 15:51:56


    2009年11月25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老年人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细心调解,陈某、刘某返还了王老汉订婚款人民币2000元。

    家住新密市袁庄乡的王老汉今年已经62岁了,妻子早年去世后他一直独自生活。2009年8月的一天,旧相识陈某领着一妇女来到王老汉家中,说此人是其亲戚叫刘某,介绍给王老汉作老伴,王老汉觉得刘某还可以,陈某就提出订婚要2000元,然后过一段办理结婚登记。王老汉当即给付了二人2000元现金。几天后,王老汉来到陈某家中商量此事,不想陈某说婚事不成了,2000元是彩礼不关自己的事,让王老汉自己找刘某去要。王老汉无奈,多方寻找刘某,但始终未能找到。一怒之下,王老汉将陈某与刘某一同告到法院,要求二人退还2000元的彩礼钱。

    受理案件后,法官们依法传唤了陈某、刘某,明法析理,向他们讲明尽管民间有给付彩礼的习俗,但法律也规定,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按习俗给付的彩礼也应返还,同时指出老年结伴亦应讲求诚信。一番话后,陈某、刘某惭愧地低下了头,当即退还了全部订婚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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