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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如何保障人民性的实现

  发布时间:2009-09-20 15:37:59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指出:“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理工作,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关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关乎人民安居乐业,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归根结蒂关乎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8月28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座谈会精神,从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高度,在审理刑事大案要案中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严肃执法,公正裁判,宽严适度,不辱使命,努力为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精神。

    连日来,新密法院刑事审判庭认真组织全庭干警学习贯彻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在提高认识、解决理念问题上下功夫,通过庭务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庭干警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切实把握好“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实质和要求,不断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使人民性入脑入心,夯实司法人民性根基。有效加深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核心理念的认识和理解,充分认识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实践价值和时代意义,并积极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就 如何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进行讨论,大家认为,一是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要用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去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切实对当事人负责,尽力为当事人服务,努力让当事人满意。二是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标准。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严格司法、高效司法和文明司法,正确处理执法与为民的关系、当事人具体权益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关系、法律专业化与司法大众化的关系、改革创新与继承传统的关系。三要切实把握好、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有效预防为目的,慎重处理好轻微违法犯罪案件。  四要彰显人民司法人民性的属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整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二、秉公执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审理好刑事大案要案是第一要务中的重中之重,是人民法院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利器”所指。因为刑事大案要案中的那些严重刑事犯罪,无不威胁着党的执政地位,无不威胁着国家安全,无不危害着人民权益,无不扰乱着社会大局稳定。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稳、准、狠、快、好地打击这些严重刑事犯罪,让犯罪分子及时得到应有的惩处,让党的执政地位更加牢固,让国家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让人民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让社会大局更加稳定,一言以蔽之让祸害党、国家和人民的罪犯罚当其罪,让广大人民群众扬眉吐气,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法官的光荣职责。

    人云:“法乎其上,仅得其中。”对于党和人民寄予厚望的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除了集中“优势兵力”审理好“两抢一盗”案件外,还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把刑事大案要案办成经得起事实和法律检验的铁案。一起刑事大案要案前,要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胸怀天下大事,心系百姓民生,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势,跳出案件站在全局看案件。对于每一个程序的运作,对于每一个事实的认定,对于每一个法条的适用,对于每一个宽严尺度的度量,都要从严从细把握,来不得半点儿马虎。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要追求实体公正,但也要通过程序公正来保证实体公正。公正与效率是一个整体,不能为了公正而久审不决,也不能为了效率而草率下判,要确保公正不“迟到”,正义及时得到伸张,法治迅速得到张扬,罪犯从快得到惩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应该统一在人民法院的裁判中,裁判结果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符合党、国家、人民的意志,起到良好的打击、预防和教育效果,有利于社会长治久安。只有从以上各个方面从严要求,才能确保刑事大案要案的审理质量,履行好党、国家、人民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

    三、彰显“ “人民司法人民性”的属性,自觉接受监督。

    彰显人民司法人民性的属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们要把握人民司法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性不动摇,充分考虑和把握人民群众的想法和感受,关注群众对刑事案件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以此来检验刑事审判工作的得失优劣。我们要吸取前阶段一些单纯、机械、片面运用法律规定,忽视群众感受,造成个别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引起广泛争议、最终通过二审或再审甚至提审进行改判的教训,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审理,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结合,一方面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例如,我们刑事审判庭审理一起在本地有上访矛头且在本地影响较大案件时,我们先向政法委请示汇报,然后院长、主管院长、庭长参与旁听并观全程庭审,给被告人家属及旁听人员耐心讲法释法,并给被告人搬来一把椅子,使其坐下来接受法律的审判。顿时被告人留下了两行热泪,旁听席上突然有人举手,审判长问其有什么话要说,他说,他是被告人的家属,有话要说,说从没见过法院给被告人搬椅子让其坐下,他们表示不再上访,等待法院作出公正判决。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化解矛盾,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当前,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严重危害政权稳固和社会治安的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犯罪,都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感、破坏国家经济秩序、破坏和谐稳定的大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严重犯罪,属于人民法院必须要严厉打击和重点打击的对象。这是刑事庭全体干警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法律负责的一种体现。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对上述犯罪依法打击。当严不严,不通过依法严惩有效遏制严重刑事犯罪,就不能有效维护人民利益、保障社会稳定,稳固国家政权。

    另外要切实把握好、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有效预防为目的,慎重处理好轻微违法犯罪案件,我们应该看到,随着社会转型时期的利益对抗,各种矛盾日益凸显,刑事犯罪的构成也与以往出现不同特点。“民转刑”、未成年人犯罪、激情犯罪、过失犯罪等情况屡屡出现。对待这些案件,要行使审判权就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还要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的高速,以预防为目的,尽最大努力做好相关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同时要依靠群众、深入群众,健全社区矫正机制,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创造更好的适用条件和基础,从而减少社会对抗,增加和谐因素。

    审理好刑事大案要案,需要人民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需要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需要人民法院集思广益听取人民呼声,更需要发挥我们刑事审判庭干警付出更多的汗水和心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只要我们在审理刑事大案要案中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着眼于国家大局,倾心于人民福祉,就一定能够克难攻坚、所向披靡,在履行好党、国家、人民赋予我们的首要政治任务中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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