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新密法院多措并举提高民商案件调撤率

  发布时间:2009-09-26 15:26:21


    为巩固“调解年”活动成果,新密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不断探索新的调解方法和调解艺术,采取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回访等方式,促使调解及撤诉结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在该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该院民商事法官不断探索新的调解方法和调解艺术,总结好的调解经验,提高调解水平和案件息诉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理念先行。该院在民商事审判中,树立“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的司法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加强诉讼调解力度与创新调解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使得调解结案及撤诉的案件比例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是注重方法。在审理的各个阶段都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抓住每一个可能促成调解的细节,采取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回访等方式,充分说理,耐心疏导,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致力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在当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