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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行政处罚后黑诊所仍营业 致人死亡后无证医生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09-11-24 15:11:55


    三次行政处罚后无证诊所继续营业,无证医生因不当用药致高烧女子死亡。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了这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张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后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1月20日,郑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上诉人张某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即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争取,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某中专毕业后在平舆县某乡医院实习,1992年在其村开了个小诊所,2007年7月份来到郑州并在二七区常老鸦寨开了家私人诊所,但其本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其开设的诊所也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郑州市二七区卫生局于2007年7月9日、2008年5月13日、2008年8月14日三次对该诊所给予行政处罚,但张某屡教不改,继续非法行医。

    2008年8月28日7时30分左右,刘某带着其高烧39度8的妻子黄某来到张某开设的诊所就医,张某为黄某量了体温后,为其打了一针退烧药,并输了6瓶液,输完液后已经中午1点,黄某体温降到36度5,看到妻子体温恢复正常,刘某付给张某135元医药费后带着妻子离开。把妻子送回家后,以为妻子没事了,张某就去了外地办事。

    当日下午4点左右,黄某嫂子李某来给其送孩子,敲了好长时间门却没人开,觉得有蹊跷的李某找了一个老乡从窗户向里看了看,发现黄某衣衫不整趴在床沿上不动,就赶紧用木棍拨开门,将黄某送到第二人民医院。接到嫂子李某电话的刘某赶回后发现妻子已死亡。根据医生的指示,刘某找张某要了其上午治疗的药单,并向110报警。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受到卫生行政部门三次行政处罚后,仍继续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由被告人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000元,现已履行完毕。

    针对被告人张某提出的被害人黄某的死亡不是其造成的辩护意见,法庭查证,案发当日,被害人黄某因发高烧去被告人处就诊,被告人对其诊断后,使用了大量药物进行治疗,被害人在使用了上述药物后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其死亡原因排除机械性暴力、中毒及重大疾病致死的可能,不能排除药物引起过敏性休克致死的可能,上述事实显示,可以认定被害人的死亡系其不当用药所致。

    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某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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