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郑州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2009年6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郑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了《郑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行政与司法协作实施意见》,意见就建立司法与行政执法疑难问题探讨与工作交流机制、双方的信息通报渠道,以及适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活动等制定了具体措施。
该实施意见提出,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协作统一,双方应建立固定的联络渠道,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统计、经行政、司法处理或已生效的判决及相关信息互相通报,不定期举行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思路、计划及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针对企事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认识和运用能力薄弱的现状,开展知识保护宣传活动,共同走访相关行业组织、企业,及时了解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共同探讨提升全社会成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的措施和方案,有效制止、打击恶性、群体性侵权等违法行为。该意见的实施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郑州“三化两型”城市建设具有促进作用,开创了郑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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