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与狄某某二人老家都在济源,二人原来还是高中同学,现在又一起在郑州上大学。二人的关系非常亲密,但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5月27日13时40分左右,二人因回济源老家的事发生争执,越吵越凶,在郑州市二马路汽车站售票厅吵完架后,又继续到外面吵,狄某某一气之下离开准备回去,当走到二马路路边,李某某追上将狄某某推到正在快车道上行驶的出租车上,造成狄俊妤头部受伤,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公安机关接郑州市交警三大队报案于2009年5月31日将被告人李某某抓获。后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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