谩骂殴打两交警 妨碍公务被判刑
作者:郑州中院刑二庭 发布时间:2009-11-20 14:45:41
2009年4月22日凌晨时分,一山东籍女子李某(化名)乘一辆鲁S牌号银灰色轿车,在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与大学路西北角违章逆行时被特巡警依法检查,李某为逃避处罚,对执勤民警张某、白某谩骂殴打,妨碍民警执行公务,后被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
李某称,其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系其在回宾馆的途中意外发生,酒后所为,其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最终李某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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