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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他人赌博作弊 强行劫财被判十年

  发布时间:2009-10-20 10:50:33


    近日,郑州中院审结了一起因为怀疑牌友作弊而强行劫取对方钱财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因抢劫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李某某系河南省泌阳县人。2009年1月12日,其和被害人刘某某、黄某某等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关虎屯某居民楼内采用“推饼子”赌博时,因其很快把钱输光,便怀疑刘黄二人“出老千”而恼羞成怒,遂打电话纠集三个朋友(在逃,另案处理)对刘某某、黄某某殴打并索要现金五万元,后当场劫取刘某某、黄某某二人现金800元和刘某某的一张工商银行卡,并以用刀捅死相威胁强行索要密码,随即从该银行卡内取走现金13300元。

    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以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为由提出上诉,郑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其伙同他人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和威胁,并索要现金五万元,后当场劫取被害人的现金和银行卡,其非法占有目的明显,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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