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密法院始终坚持把规范当事人知情权作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当事人知情权告知制度,保障了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
一是在审理、执行案件时,及时将进展情况,诉讼证据的认证过程和依据及时告知诉讼当事人;
二是审理案件的法官会见一方当事人时,及时将会见的时间、地点及内容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允许另一方当事人会见时到场;
三是对超审限案件,及时将案件超审限的原因及办理延长审限情况告知当事人;
四是对中止执行案件,及时将中止执行的具体事由告知当事人;
五是对委托鉴定(包括重新鉴定)案件,及时将鉴定理由、鉴定内容和鉴定结论告知当事人;
六是对投诉案件,及时将驳回投诉的具体理由告知投诉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