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曾对簿公堂的两妯娌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2009年3月25日,家住河南省新密市平陌镇的钱某从娘家回到家里后,发现自家院墙上多处都被人用粉笔写上了“钱某偷汉子”等侮辱性字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她首先怀疑的就是自己丈夫的弟媳、自己的妯娌魏某。两妯娌住在同一个院子,同一口锅吃饭,在农村来说这本是一段佳话,可最近双方因为生活费问题,闹了不少口角,继而矛盾不断加深。但是怀疑归怀疑,也没有证据,作为嫂子,为了家庭和睦钱某也没有深究。可没想到3月30日、4月5日钱某两次从外边回家后都发现在自家院墙,地面上多处都被人画上了污蔑自己和娘家兄弟有不正当关系的图画,窗台上还放有写给自己丈夫的匿名信,信中污蔑自己生活不检点。想到最近村子里的人都对自己指指点点,而且打听到村里有人亲眼看到这些就是魏某所为,钱某怒火交加,第二天一早她便不顾丈夫阻拦到法院递交诉状,起诉魏某,要求魏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笔迹鉴定,在墙上、地上的侮辱性言语、图画和那封匿名信都是魏某所为。2009年8月26日新密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魏某停止对钱某名誉的侵害,在村中张贴20份致歉声明,并赔偿钱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2009年9月8日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承办的法官一阅卷便立即感到了问题的棘手,道歉信好写,1000元也容易执行,但是这个家庭以后就难以和睦。在分析案件之后,执行法官多次到二人家中,联系其亲朋好友、所在村组的负责人,理清双方矛盾,名法析理,抓住双方丈夫之间兄弟感情很深这一关键点,终于做通了双方工作。魏某流泪向嫂子道歉承认错误,钱某也将弟媳搂在怀中,二人抱头痛哭,言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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