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构建调解网络 形成调解合力

新郑以“三调联动”大调解促进社会大和谐

  发布时间:2009-11-18 09:12:44


    近日,河南省襄城县农民黄某、罗某紧紧握住新郑市法院诉前调解室工作人员和立案庭法官的手感激地说:“要不是法院与司法局联手耐心调解,俺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生活,现在案件结了,气顺了,我真得好好谢谢你们啊。”

    2009年6月20日,罗某乘坐黄某驾驶的三轮车外出做生意时,在107国道新郑境内与被告赵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队认定,赵某负主要责任。事故导致黄某、罗某受伤住院28天,仅医疗费就花了2万余元,双方协商不成,黄某、罗某遂起诉,要求赵某赔偿损失6万余元。立案时,新郑法院立案庭听黄某、罗某提到,被告赵某愿意赔偿,只是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太大。认为此案调解结案的几率很大。于是耐心向二人讲解了诉讼必经的法律程序以及诉前调解的好处,征得二人同意后,立即将该案转交诉前调解室。该院诉前调解室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案情后,立即电话通知被告赵某来院调解。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到位,仅用1天时间就顺利调解了一起比较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这只是新郑法院诉前调解室成功办理的一起普通的案件。自今年4月成立以来,诉前调解室平均每月调结的纠纷在30件以上,其中经调解当场履行到位的达到30%以上。“诉前调解有效分流了部分民事纠纷,缓解了法院审判压力,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有益探索。”这是新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淑芳和法院院长靳四梅对诉前调解工作共同给予的评价。

    今年以来,新郑法院围绕“作风建设暨调解年”工作主题,把全面加强调解工作,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推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新机制。年初,新郑法院积极与司法局协调,共同出台了加强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两次联合组织对基层司法所和民调骨干的业务培训,在各中心法庭和院机关立案庭旁边设立诉前调解室,由司法局派出调解骨干与法官一道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一年来,该市经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700多起,其中经济发达的辛店镇就有186起纠纷经诉前调解得到化解,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

    新郑法院积极争取市政法委的支持,由市政法委牵头出台《关于进步加强新郑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三调联动”工作室,召开了全市“三调联动”工作动员大会,正式在全市范围启动“三调联动”工作。

    新郑市“三调联动”模式中的人民调解以市司法局、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主,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主动开展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行政调解以市公安局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为主,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采取调解、教育、协商等方式化解纠纷,对具有调解职能的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特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调解,及时解决问题。司法调解以法院为主,检察院、司法局积极协助,做好法律、政策咨询。法院坚持“能调则调、能调不判、调判结和、案结事了”的原则,把司法调解贯穿整个诉讼活动的全过程;检察院对过失犯罪、轻微刑事犯罪,可协调当地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当事人近亲属共同参加调解,得到受害方谅解,并达成协议的,可以不起诉。对跨专区、跨行业的重要不稳定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分管的市领导组织协调下,妥善化解纠纷。

    为切实落实“三调联动”,真正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详细工作流程。对婚姻、邻里、家庭、损害赔偿等民间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村的,该村人民调解员先调解,使大部分矛盾纠纷消除在村组一级;对村组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由乡镇管理区负责人协同包村干部调解;对乡镇、街道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在诉讼到法院时,先由诉前调解工作室再次进行调解。对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分别由派出所、交警队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协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调解。对当事人到法院立案的纠纷,要求法院立案庭向当事人告知诉前调解的原则和好处,将原告诉状、诉讼证据等材料转交到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室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调解或分流到各乡镇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对法院立案前交由诉前调解的案件,不管调解是否成功,诉前调解工作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调解情况复函》,及时将调解结果反馈给法院。

    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动工作开展,新郑市“三调联动”办公室要求各单位每月上报“三调联动”工作汇总表,并把“三调联动”工作纳入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奖惩,从而有效调动了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推进了“三调联动”工作深入开展。

    目前,新郑市形成了“政法委牵头协调、法院主导、司法、公安、各乡镇党政配合,民调组织参与”的 “三调联动” 大调解格局,有效整合了全社会的各种调解力量,规范和加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无缝衔接,对缓解审判压力,促进辖区和谐发挥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三调联动”模式推行以来,共诉前化解纠纷700余起;全市信访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比下降20%以上;截止10月底,新郑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6个基层法庭调撤率均超过85%,梨河法庭达到90%。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建慧7月专门到新郑调研了“三调联动”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9月29日,郑州中院在新郑召开了全市法院调解年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全市推广介绍新郑“三调联动”的经验和做法。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