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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突出“四新”积极为企业服务

  发布时间:2009-11-17 09:33:31


    荥阳法院在法律服务企业年活动中,坚持突出“四新”,为当地企业的发展和正常生产,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思想理念上有新转变。变坐等上访为积极下访,实行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在当地4个乡镇和重点企业设立联系点,每月至少两次主动深入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涉衣法律方面的问题。

    二是落实行动上有新举措。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原则,对案件标的不大、分歧较小的案件,尽量按照简易程序,缩短审理周期,并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达到“和谐结案”,努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涉企执行有新力度。对因围堵企业施工场地、强装强卸等妨碍企业正常建设或生产的刑事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地予以审理,对涉及企业的执行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亲自研究执行方案,亲自参与案件执行,对企业是被执行人的案件,讲究执行方法,努力达到最佳社会效果。

    四是优化环境有新进展。开展法律“四进”活动,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依法维权意识,开展巡回审判,对部分案件深入到企业所在地进行开庭,扩大案件社会效果,实行预约办案、假日开庭等措施,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对部分案件诉讼费用实行缓、减、免,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努力为企业提供良好生存和发展环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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