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夫妻起争执 前夫伤人入牢房
作者:中牟法院 李伟欣 郑州中院立案二庭 杨正辉 发布时间:2009-11-16 15:57:22
人说:“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然而一对即将复婚的“夫妻”却因琐事发生的争执酿成大错。
2009年6月8日16时许,被告人马某在中牟县三官庙乡韩家村韩某家东屋,因与被害人韩某商量复婚及其他琐事时发生争执,被告人马某用携带的木柄尖刀将被害人韩某面部、脖子及胸部多处扎伤,并将前来阻止的被害人王某头部、颈胸部、左手多处扎伤。
经鉴定:被害人韩某、王某的伤势已构成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拿刀刺伤被害人韩某、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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