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大力推行“阳光”执行,最大限度地消灭“法律白条”,让执行工作朝着良性循环的轨道迈进。
为更好地做好执行工作,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实现,惠济法院推行“阳光”执行,即将立案流程、采取执行措施、财产分配、执行人员情况、处罚规定进行公开;将中止、终结执行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公开;将执行的评估、拍卖工作进行公开;向申请执行人公开执行监督电话,发放“执行监督卡”,确保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提供执行线索、提出监督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通过执行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使当事人对执行情况不再是“雾里看花”,缓解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对立情绪,减少了执行信访案件的发生,切实提高了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度。
该院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从管理、监督入手,让各种诱惑和干扰无缝隙可钻,为法官廉洁执行、公正执行扫清障碍。同时,该院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执行情况,对一些有重大影响或疑难案件,邀请他们全程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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