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密法院在“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中,强化“诉前调解”的原则,在7个工作日时间内,通过运用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减少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保护了当事人的法律权利,受到了当事人好评。
75岁高龄的杨丑、张水枝夫妇,养育五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后因家庭矛盾,导致五个子女相互推托责任,对二人没有很好地履行赡养义务。老俩口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新密法院受理该案后,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审理该案,经过查明事实并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同时,为缓解诉讼的紧张气氛,解除当事人思想上的一些疑虑,受理该案的大隗法庭邀请了对案件事实有所了解的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协助,在答辩期满前对该案进行了调解,但因双方积怨已久,矛盾较大,多次调解未果。
办案法官并不气馁,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及时调整调解方案,辩法析理,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通过前后六次的调解,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主持、村委协助下自愿达成了赡养协议,五被告同意对老人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于同日作出裁定予以准许。结案后老两口握着大隗法庭郭胜利庭长的手说:“太谢谢了,你们真是为百姓办实事的好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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