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涉执信访水平,展示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司法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稳定社会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有效法制保障,新密法院规范涉执信访工作,认真分析涉诉信访工作现状,研究涉执信访工作规律,为正确处理涉执信访案件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是规范处理涉执信访案件。做到不同性质不同解决,对有理有序的,值班院长立即接待,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对有理无序的,信访部门先规范来访秩序,再受理协调处理,若来访者不接受规范的,视作无理来访处理;对无理无序的,采取果断措施,并调查组织策划者,依法严肃处理。
二是规范处理涉执闹访。在涉诉信访工作中,有一些上访人员本着“信法不如信访”的思想,以上访或重要会议期间上访等威胁、迫使法院解决问题。值班院长和信访工作人员对此区别对待:对有理的,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妥善解决,同时做好批评教育工作,引导他们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对无理的,坚持依法办事,严肃处理。
三是规范处理涉执信访老户。信访老户以“缠”为主,明知自己无理却无限申诉、无理纠缠,近年来,我院受理重复上访涉执案件占很大一部分。对此,该院全力做好息访工作前提下,依法做好终结工作,对经过终结程序继续来访的,不登记、不接待、不交办、不答复,从根本上改变无限上访、无限申诉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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