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多种调解手段,逐渐形成“和谐办案,案结事好”的工作格局:案例引导法,办案法官通过列举发生在当事人身边的一些较为熟悉的案例,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促成调解;谈心交流法,通过与当事人悉心交流,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消除思想隔阂,进而使当事人接受处理意见;换位思考法,通过引导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角色换位,让当事人摒弃前嫌、互谅互让,和平处理纠纷;风险告知法,在调解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把法院职责和申请人应负的举证责任及举证不当可能导致的执行中止或终结的后果,告知申请人,树立申请人的执行风险意识和举证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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