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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法院积极开展向郑勋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09-11-04 09:56:55


    为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豫高法〔2009〕350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连日来,登封市法院在本院组织开展了向郑勋同志学习活动,要求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向郑勋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向郑勋同志学习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调解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郑勋为榜样,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郑勋同志现任虞城县人民法院大杨集法庭庭长,扎根基层十四年,兢兢业业,默默奉献。所办案件实现了“零上诉、零上访、零发还、高调解率”的“三零一高”效果。走出了一条“能调则调、多调少判、调判结合、调解为主”的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审判之路。当地百姓都亲切地称他为“调解庭长”,“不写判决书的庭长”。

    为把学习先进工作落到实处,登封市法院要求全院干警向郑勋同志学习,一要学习他牢记宗旨,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政治品质;二要学习他走出法庭,深入群众,巡回办案,注重调解的工作艺术;三要学习他扎根基层,埋头苦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四要学习他服务人民,关怀民生,为民着想,替民分忧的爱民情怀;五要学习他淡泊名利,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高尚情操。同时要把学习郑勋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与当前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司法作风大检查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立足本职,敬业爱民,迅速掀起学典型、赶先进、抓作风、促和谐的新热潮。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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