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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看房车出事故 两死四伤酿惨案

  发布时间:2009-10-29 11:23:29


    郑州市民王先生与妻子赵女士乘坐免费看房车去参观在售楼盘,不想回来途中遭遇车祸,王某受伤,妻子赵某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某及其四个子女将相撞两车的肇事司机、两车的登记车主、肇事司机受雇佣的单位共五被告起诉至郑州高新区法院,要求其共同赔偿赵女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四十万余元及王先生受伤的各项损失十四万余元。近日,此案依法宣判。

    2008年4月22日,王某与妻子赵某应某楼盘售楼中心的邀请,在售楼中心的安排下,一起坐上了免费看房车,兴致勃勃地到中牟看房。可是,谁也没想到,在返回郑州的路上,他们乘坐的由孙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周某驾驶的中型厢货相撞,致使看房车上的赵女士与另一名乘客死亡,王某及另外三名乘客受伤,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交警支队认定两辆肇事车的司机负事故同等责任,看房车上的乘客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和他的子女找到几方被告协商处理未果。悲愤与无奈之下,王某及其四位子女一纸诉状把几方责任人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郑州高新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发生事故时,看房车的驾驶员孙某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某房地产咨询公司雇佣,周某驾驶的中型厢货的登记车主是某物流公司,此车平时挂靠在物流公司名下营运,物流公司每月收取管理费。

    法院认为,由于赵女士的死亡和王先生的受伤,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三十九万余元,这些损失系双方驾驶员共同过失行为造成的,应由事故驾驶员双方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故双方驾驶员对因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各承担50%的机孙某系被告房地产咨询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雇佣的司机民事赔偿责任,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因事故发生时肇事司,而孙某负该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其他各方当事人也无证据咨证明孙某在该次事故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房地产询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做为雇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驾驶员孙某本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告驾驶员周某系另一辆肇事车辆的司机和实际车主,被告物流公司系此车的登记车主和挂靠单位,并收取管理费,故周某应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物流公司对周某应承担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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