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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法院尝试“大学生参审”少年法庭

  发布时间:2009-10-29 11:11:57


    为有效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积极尝试“大学生参审” 少年法庭提建议的审判形式,拓宽民意渠道,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金水法院通过邀请高校学生旁听少年犯罪案件审理,选出大学生代表组成“陪审团”,在审理休庭合议时,征求大学生代表对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看法。大学生代表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表示对同龄人犯罪的惋惜和痛心,也表达了今后多开展此类活动的期望。法庭充分考虑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大学生代表的意见,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大河报等省市级多家媒体对金水法院的做法进行了报道。

    对于主动征求旁听大学生的意见和看法,金水法院认为作用有三:

    一、大学生旁听案件庭审全过程,不仅对旁听人和被告人起到双向警示教育作用,还能发挥他们监督法官言行举止作用。

    二、虽然这些大学生还不是职业法官,但他们来自普通民众,比较了解普通人尤其是同龄人的心理和错误出发点,他们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民意。

    三、邀请大学生代表旁听庭审、提出定罪量刑意见,更有利于法官以最严格的标准和最审慎的态度定罪量刑,更加谨慎地把握审判标准,更能有效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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