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 10月27日,一起拖欠十余年的买卖合同纠纷,经过法官巧妙利用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一天便顺利解决了。
1992年毛某购买了宋某一万余元的货物,当时没有付款,此后宋某就踏上了漫长的索债之路。经过十余年的催要,被告毛某还余4000元未付。宋某无奈之下将毛某起诉至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决毛某败诉后,其仍拒绝还款,宋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受案后,原告宋某想等几天后去法院问问案件情况看好否执行,可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上班法院就先打来电话说请他到法院领取执行款。宋某疑自己听错了,再三询问才敢相信。直到把执行款拿在手才相信这不是做梦。原来头天上午立案后,高新区法院启动一小时立案并转办制度,承办人接到卷宗后连夜赶往被执行人家,将正准备外出打工的毛某堵在家中。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人员,毛某知道自己打时间差的计划落空了,只好如数将执行款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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