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法官促成一起本家三兄弟之间的宅基地纠纷案件顺利和解。
家住新密市刘寨镇的王江因宅基地与两个本家兄弟王山、王河发生纠纷,王山、王河拆了王江的院墙,王江就把二人责任田的16课树苗砍毁。双方矛盾经所在村委调解不成,就闹到了法院。新密法院于2009年6月9日作出判决,判令王山、王河将王江的院墙恢复原状,王江赔偿王山、王河160元的树苗款,而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履行,隔阂却越来越深。2009年10月21日,王江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王山、王河将其院墙恢复原状。
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认真调阅了审理卷宗,询问了当事人,了解到三人是本家兄弟关系,在2008年王江盖房之前关系还是十分亲密,三家的宅基地还选在了一起准备做邻居,后来因宅基地的边界和道路通行问题,王江和王山、王河才发生了矛盾。了解到这些以后,执行法官便以亲情感化双方,给三人分析利害,讲明亲情可贵,邻里和睦难得。一番劝解后,三兄弟都翻然悔悟,王山、王河当场就拆毁院墙一事向王江真诚道歉,表示不用王江再赔偿树苗损失,王江也痛快表示自愿自行修复院墙,三兄弟和好如初。(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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