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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三位一体”保障措施促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09-10-27 16:23:07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和陪审能力,新密法院在陪审员管理工作中,从自身实际出发,通过 “三位一体”保障措施的实施,狠抓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人员有保障。在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中,该院抽出一名专干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为每位陪审员建立业绩档案,并负责监督、考评陪审员参与庭审情况。

    二是制度有保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针对陪审员的多层次性、专业性和流动性,制定了陪审员的管理规范,明确陪审员职责,增强其责任意识;在使用陪审员工作中,建立了定向预约制度,坚持一案一选,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协助法官解决审判中的专业复杂的疑难问题。

    三是经费有保障。为缓解法官办案压力,保障人民陪审员正常参与庭审,该院在经费紧张情况下,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保证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期间必要的费用和支出,对那些在参与案件审理中能够促使案件正确、及时、高效解决并能达到案结事了的陪审员,我们给予其一定的奖励,这种做法充分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

    以上三项保障措施的实行,得到了当事人及群众的认同,对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和谐,提升法院公信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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