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在辖区一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03年,被告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原告某村民组土地及设备,双方约定年租金为80万元,租期自200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1日,被告在每承租年度的12月1日至15日一次性支付原告当年租金。但原告自租赁后,一直未支付租金。双方经协商于2008年7月达成租金支付协议,但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仍未支付租金。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支付320万元租金。
法院受理该案后,杨建民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并多次带领法官到该公司实地查看,深入了解案情。为了进一步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调解年”活动,积极推进法官“五进”活动,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把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落到实处,更好地宣传法律,预防更多地纠纷发生,从被告生产经营状况及企业今后的发展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合议庭决定把开庭地点定到该设备有限公司。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该院采取“巡回法庭”、“假日法庭”、“温情法庭”等形式,强化调解手段,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在受理的734件各类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521件,调解率达71%;假日法庭审结案件占32%;巡回法庭审结案件占29.2%,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上街法院的法官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受到了辖区居民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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