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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80后男孩深夜潜入校 盗窃大学生宿舍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10-26 14:39:33


    今年22岁的萧某和24岁的汪某两人凌晨爬入大学生宿舍盗窃,携带赃物离开时,被巡逻民警抓获。10月21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正式审结此案。

    萧某和汪某是老乡,汪某在郑州一个装修队里干活,6月17日,萧某到郑州找汪某,萧某踩点后发现北大学城大学生宿舍很好进入。便劝说汪某跟他一块偷东西,认为这样来钱比较快。2009年6月18日0点左右,萧某、汪某来到北大学城一宿舍。汪某负责望风,萧某爬到二楼宿舍翻墙入室,盗窃该宿舍内价值1900元的惠普牌笔记本电脑一台, AEAPPLE牌MP3一个、金立牌型号为GN518的手机一部,三星牌型号为E258的手机一部,及小挎包一个,共计价值2323元。

    凌晨6点左右,萧某、汪某携带赃物走至花园北路与国基路交叉口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巡逻民警上前询问干什么的,两人回答时神色慌张,巡逻人员便将其带回审问。两人交代了,盗窃大学生宿舍的事实。

    法院认为,萧某、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萧某、汪某盗窃数额较大,应在该幅度内量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萧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汪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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