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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被骂心怀不满 拍照对方裸体索钱

  发布时间:2009-10-20 16:43:07


    因自己的女友被人辱骂,居然以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对一名女青年进行裸体拍照后,要挟其给付现金900元,结果构成犯罪。近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被告人王民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21岁的王民,是登封市告成镇的一位农民。2009年5月29日晚23时许,他伙同赵某(另案处理)以女青年张某曾经辱骂过其女友和因寻找女友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将正在登封市区一网吧内上网的张某叫出,然后驾车强行将其拉至一偏僻山坡处,强迫张某脱掉衣服,对其裸体进行拍照后,又将其带至登封市区一宾馆房间内,威胁张某一个月内必须付给其现金900元。如到期不付钱,就将该女裸体照片公布于众。逼迫该女书写欠王民900元的欠条一张,这才将其放走。后该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民结伙以胁迫的方法,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被告人王民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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