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怀疑他人偷了自己的手机,就将其拘禁殴打,结果触犯刑律。10月19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王章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案犯张庆则被法院以同样罪名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查明,今年3月16日凌晨,王章和张庆在登封市一家网吧内,因怀疑高某盗窃了王章的手机,便强行将其带至一出租屋内,拘禁高某达4个多小时。期间,王章和张庆对高某实施了殴打,致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章、张庆结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殴打被拘禁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鉴于被告人张庆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加之其主动赔偿被害人,可在判处刑罚时适用缓刑。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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